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实施办法》(楚师字〔2014〕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修申报条件
1.在校生秋季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2.2021级转入同一级新专业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3.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校期间单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且本学期在开设的课程。
二、课程重修申报流程及时间
1.各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9月19日8:00—2022年9月20日22:00)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点击报名),同时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并且学生自行在教务系统打印一份本学期课表于2022年9月22日前一并交至重修课程开课学院,以便各开课学院根据学生本学期课程表安排课程重修教学组织形式(全跟班、半跟班、挂班);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结业后课程重修、补考审批表》(附件2),同时开课学院须为该生制定一份课程重修方案,连同本表一起交教务处审定。
2.各开课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课程重修申请表,并根据学生网上课程重修报名情况(选课管理——重修管理——重修报名结果查询)及课程重修报名表审核结果填写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3)。各开课学院将课程重修申请表(审批到开课学院即可)收齐后连同课程重修报名汇总表于2022年9月26日17:00之前交至行政楼教务处1-33室李景云处(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0210100023@cxtc.edu.cn),学生课表各开课学院留存。
3.教务处将根据网上课程重修报名和课程重修申请表的审核结果公布课程重修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安排。
三、注意事项
1.未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或无本学期课表附在申请表后的学生网上申报无效。请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过期将不再受理。
2.《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需一式两份,请开课学院留存一份并根据重修学生本学期课表安排重修学习。另一份与课程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3)由开课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审批到开课学院即可),教务处不单独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2.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结业后课程重修、补考审批表
3.课程重修报名汇总表
楚雄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