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办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培育建设(2021-2023)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学位〔2021〕11号),现将我校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培育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立项建设原则
(一)坚持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全省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学科布局和结构布点,紧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优先支持能直接服务我省支柱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产业、以及社会发展亟需和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对国家和我省急需的国家安全、国家治理、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领域以及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予以倾斜支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为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坚持质量标准,强调基础。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高校应学科发展基础好、教育教学质量优、师资队伍力量强、人才培养质量高、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成果突出,拥有省级一流学科或重点学科等。参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2)不低于70%的标准开展申请工作。
(三)坚持特色引导,重在建设。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深入发掘自身资源优势,树立学科意识,加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不片面追求提升办学层次。申请单位应合理制定项目建设规划,整合利用各方资源,持续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立项建设任务,力争2023年达到《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标准。
二、申请条件和范围
(一)申请建设的学位点应具备较好的学科基础,具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研究生指导和教学经经验丰富的学科团队,科研任务较为充足,承担若干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经费较为充足的横向科研项目,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参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已达到不低于70%的标准,经过立项建设,能够在2023年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二)属以下情形的,控制硕士学位点省级立项建设:全省同一硕士专业学位点超过5个(包含5个)、研究生规模较大(全省高校近3年每年招生数量大于200人)、报考人数较少、第一志愿上线率和初次就业率相对较低。(全省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布点情况参见附件3)
(三)根据我校硕士学位点建设工作的需要,为了提前作好准备,校学科与学位点办公室(科学技术处)于2021年3月29日发出《关于对我校拟建专业硕士学位点进行摸底调研的通知》,根据此次专项摸底调研掌握的情况,我校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能源动力(0858)、生物与医药(0860)等专业学位相关学科在师资队伍和科研平台、项目、成果等方面具备相应基础条件(参见附件4《我校2021-2023 年可选建的部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办已按学科及方向汇总整理了相关科研平台、项目和成果等信息,以方便有关学院填报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一)请各有关学院组织力量,认真填写并提交《申请立项建设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1,预填为教育硕士,请相应修改);
(二)撰写拟新增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规划(包含1.现有基础2.问题及不足(加列表)3.建设目标4.建设内容5.建设措施);
(三)拟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介绍;
以上材料请于9月13日前报到学科办(科学技术处),电子文档发送到科技处电子邮箱xzkjc@cxtc.edu.cn。
四、评审安排
(一)学科办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二)申请材料修改稿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和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领导小组论证,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学科办(科技处)联系人:杨俊誉博士、董明荣博士,电话:3120326,办公楼410室。
附件:1.申请立项建设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2.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2020)
3.云南省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布点情况统计表
4.我校2021-2023 年可选建的部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5.我校2021-2023 年可选建的部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平台及团队支撑情况汇总
6. 教育、电子信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等专业学位相关学科师资队伍、科研平台、项目、成果等信息汇总表
7. 我校2016-2021科研项目汇总表
8. 我校2016-2020科研成果汇总表
学科与学位点办公室(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3日